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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科与耳鼻喉科在气道管理中的法定责任

医疗事故的后果是实实在在的,是复杂的;特别是在多学科团队共同管理紧急气道的情况下。当然,在案例总结中使用的语言有时是煽动性的,而且提到分析质控的必要。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这些气道事件在儿科人群中发生的频率更高,这一发现在其他研究中也得到了类似结论。这部分原因可能是由于在儿科气道独特的解剖学和生理学挑战,在突发紧急情况下没有准备的处理可能更容易导致医疗事故。此外,扁桃体切除术/腺样体切除术是本报告中涉及的最常见的手术,该手术主要是儿童患者;它已被发现是最常见的诉讼手术之一,每年有超过70万例手术实施;它涉及固有的并发症,虽然罕见,但导致毁灭性的病态和死亡。事实上,有一项研究表明,缺氧事件是排在术后出血后的第二大常见并发症,导致原告支付的费用显著增加。还应注意的是,本报告涉及的手术主要是择期手术中未预料到的气道事件,而不是预料到的困难气道。这可能是由于事先知道困难气道后才有准备工作。气道管理失败对患者的影响是显著的,本报告强调了这一事实。事实上,死亡是目前为止最常见的患者结局,其次是低氧性脑损伤导致认知功能障碍/瘫痪。然而,缺氧脑损伤案例的赔偿金额高得多,可能是鉴于这些患者维持生活质量的必要成本,特别是在如华盛顿特区,华盛顿州和宾夕法尼亚州等这些没有赔偿金上限的地方。有趣的是,这三个地方就有赔偿金最高的3件案例。我们的案件分布更集中在东北和中西部,这可能反映了这些地区更好打官司。关于被告的人口统计数据,我们的结果显示耳鼻喉科医生和麻醉科医生的比例相当;这是有道理的,因为他们常一起被起诉。事实上,Svider等人还发现在最近针对耳鼻喉科医生的诉讼中,最常见的共同被告是麻醉医生,这可能是因为许多针对耳鼻喉科医生的诉讼都发生在手术过程中。此外,随着“培训年限”的增加,被起诉的医生普遍增多,这可能是因为耳鼻喉科和麻醉科等高危专业的医生执业时间越长,被起诉的可能性越大。关于气道管理诉讼的文献主要是由麻醉学领域完成的。Peterson等人发表的一篇文章中使用了美国麻醉师协会(ASA)内部索赔数据库,用于调查年至年期间涉及麻醉医生困难气道管理的医疗事故索赔。该数据库得出项索赔,其中20%涉及头部/颈部/耳鼻喉手术;另一方面,Westlaw数据库显示,同一时期(-年)有31例与麻醉学科和气道管理相关,其中19.4%涉及耳鼻喉科医生。Westlaw法律数据库可能搜索到的案件较少,因为它只包含进展到庭审并被记录进公共文案的案例。然而,Peterson等人的研究方法和结果与本研究相似。例如他们的大部分索赔涉及围术期护理,仅次于普外科手术头/颈/耳鼻喉手术是第二大最常见的手术类型。超过一半的死亡或脑损伤发生在这些索赔中,它们与更高的赔偿金有关,这也与我们的结论相似。47%的案例声称围术期“没有得到适当的护理”。同样,我们的研究表明,未能遵循护理标准作为最常见的法律指控。任何医疗事故索赔都是基于医生的疏忽,这包括4个部分:(a)提供护理义务(b)偏离护理标准,(c)医源性伤害,(d)不合格护理和伤害之间的直接联系。因为这种“护理标准”定义宽松,常在法律指控中引用,并被使用在不同的环境,所以在讨论前有必要澄清其意义。Moffett和Moore将“护理标准”的现代定义解释成“即使是同一领域的低年资医生在类似的情况下起码也会这样做”。近年来,临床实践指南(CPGs)已在法庭上被用来帮助客观衡量这种“护理标准”。前面提到的ASA内部索赔数据库研究专门调查到年的困难气道指南被用于庭审。只有18%的索赔提及指南,而大多数关于不合格护理索赔的重点是插管和拔管不当。同样在我们的研究中,最常见的法律指控是未能遵守护理标准,常指未能正确插管、拔管或遵循ASA的困难气道指南。因此,关于这些指控的任何案件都属于不遵守标准护理的范畴。这就是为什么它是最常见的法律指控,因为最常见的气道事件病因是困难/不当插管。我们的结果表明,耳鼻喉科医生和麻醉科医生之间在与气管内/气管切开套管相关的气道事件的分布没有显着差异,尽管插管和拔管主要是由麻醉医生操作。这些结果得到了Morris等人支持,发现耳鼻喉科医生也经常因以上气道事件被起诉,这些失误往往多归因于麻醉科或护理,这里不难看出患者会认为外科医生在手术期间应该对所发生的一切负主要责任。在某些案例总结语言运用也反映了这种态度:在一个扁桃体切除术前的一次困难插管后的低氧性脑损伤案例中,原告声称耳鼻喉科医生是一名气道专家,与麻醉医生共同负责检查病人是否正确插管,接管病人,更有效地沟通,准备外科气道。有些病例提到在手术室里把外科医生称为“船的船长”,因此应该最终负责病人护理的各个方面。尽管如此,麻醉科也牵涉进在由耳鼻喉科医生进行的手术,且手术后继发出血相关的气道病因诉讼中。最后,两个专业一起被起诉时病因更大几率地属于“其他”类别,可能是因为这些病因与某一位医生的行为之间的关系不那么明显。在本研究期间经常出现的问题是:谁是紧急气道事件上的“船长”?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当两位气道专家对一个很小但很重要的解剖学领域拥有共同的主导权。然而,这可能并不是要问的问题。这一讨论的重点也是更重要的问题是紧急气道事件当下一个团队中的两个领导如何更好地做好准备,更有效地双向沟通。我们可以预测当有两名气道管理专家参与一例病人的呼吸道紧急事件会更好地照顾病人;但是这个报告结论相反。两名气道管理专家如若未能有效沟通和有力执行标准的护理而处理不当,那就可以引起诉讼。事实上,研究已经表明沟通失效是病人遭受本可避免的伤害的第二大原因,而第一原因是技术失误。解决这个问题的质量改善途径很重要,比如困难气道反应小组(DART)医院最初完成,它确认不良气道事件归因于多学科小组之间沟通不力、团队角色定义不清和设备难以及时获得。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医院重组了紧急呼叫系统,规范气道工作推车,实施多学科航气道教育项目,并强调使用国家困难气道记录登记。结果是DART后5年时间内没有一例与呼吸道管理有关的死亡或医疗事故索赔,耳鼻喉科医生明显减少了环甲切除术的需要。当然这项研究强调了经验的必要性和团队合作,以妥当处理意想不到的气道事件。Andrews等人证实了这一点,全国各地的麻醉科和耳鼻喉科总住院医生紧急气道管理的自行评估能力都高;尽管事实上他们大多数涉及少于10例紧急气道情况,缺乏技术经验以及团队管理技能。因此,研究建议“身临其境的跨学科模拟”和新颖的教育策略,例如由DART牵头招聘。希望通过这些努力,有一支多学科的,准备充分的队伍出现并有效处理紧急气道。这项研究有几个局限,主要是相关到Westlaw法律数据库。这个数据库并不包含所有与气道管理失败相关的诉讼,只包含庭审过并且已经纳入公共记录的案例。有一些案例总结缺乏事故细节,医疗失误的确切性质很模糊。一些案件还提到了与医生的秘密庭外和解,这使得很难在这个研究总结被告专业的分布和判决结果。最后,该报告时间轴长,期间在侵权法改革和法律环境的改变可能导致判决结果的差异。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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